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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規劃規定企業應證明其綠色聲明的真實性

  • 建檔日期:11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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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歐盟執委會一份草案文件顯示,將規劃要求公司提出證據支持其有關產品的綠色聲明,以打擊漂綠與誤導性廣告。該草案旨在打擊產品未獲證實就將其產品標示宣傳為「氣候中和」或「含有回收材料」的公司。
歐盟國家將必須確保環境聲明以基於科學的方法論得到證明,例如追蹤空氣與氣候變遷等16項類別環境影響的「產品環境足跡」(product environmental footprint)架構。透過打擊漂綠,該草案將確保企業在行銷綠色時有一個公平競爭環境。2020年執委會曾對150項產品環境特性聲明進行評估,發現大多數(53%)提供「模糊、誤導或毫無根據的資訊」。
根據該草案,聲稱其產品對環境有正面影響的公司亦須披露是否會對另一領域造成負面影響。而基於未來環境績效承諾的聲明必須有公司在特定日期前實現之里程碑的支持,公司亦須披露將依賴購買碳權抵減環境影響。歐盟國家則需建立系統核實公司聲明,並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此舉將幫助消費者確定哪些產品是真正環保,並為產品具有真正環境效益的公司提供適當信用。該草案規則將涵蓋在歐盟銷售的所有產品與服務。

EU plans law forcing companies to prove green claims are real - draft - 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