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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理事會通過至2035年逐步淘汰排碳汽車

  • 建檔日期:1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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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歐盟55套案中之新汽車與貨車(vans)CO2排放標準法案,歐盟理事會由於德國反對而拖延數周,因該提案希望自2035年起禁止銷售所有內燃機新車,而德國要求對使用電子燃料的汽車給予豁免,認為其係使用再生能源與自空氣補碳技術所製造,為碳中和燃料。在3/25德國與歐盟執委會達成使用電子燃料的汽車豁免協議後,3/28理事會終於批准此具里程碑意義的法案。歐洲議會已於2/14通過此案,通過法案後續將經公告20天開始生效。通過法案將要求2030年所有銷售新汽車CO2排放較2021年減少55%,2035年起為零碳排,以推動歐洲新車隊的快速脫碳。
而在德國要求對內燃機汽車僅使用電子燃料(e-fuels)給予豁免之後,歐盟執委會已承諾為僅使用電子燃料的新車銷售開闢一條合法途徑,預計將於在2023年秋季提出2035年後可繼續銷售純電子燃料汽車的提議。
新法預計將使2035年起無法在歐盟銷售內燃機汽車,但德國贏得的豁免為傳統汽車提供潛在生命線,儘管電子燃料尚未大規模生產。德國交通部長Volker Wissing表示,德國與執委會的協議將為人們提供氣候中和與負擔得起的運輸重要選項。
保時捷與法拉利支持電子燃料汽車,而大眾、梅賽德斯-賓士與福特等其他汽車製造商則正朝向電池電動汽車脫碳。目前歐盟運輸排放占近1/4。

EU countries approve 2035 phaseout of CO2-emitting cars - 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