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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州通過立法,要求企業完整揭露價值鏈碳排放

  • 建檔日期:1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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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眾議院周一通過了一項新法案,要求大企業揭露其完整價值鏈之溫室氣體排放量,這標誌著加州政府試圖管制企業碳排的強制排放報告已正式入法。
現在該法案已回到參議院,該院今年五月已經通過了該法案。後續將提交給州長紐森,由其簽署,正式拍板定案。
該法要求在加州境內開展業務、收入超過10億美元的企業每年需揭露其範疇一、二和三的碳排量。其中,範疇一、二的排放揭露於2026年開始,而範疇三則從2027年開始。報告需根據《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reenhouse Gas Protocol)的標準進行量測與揭露。
此外,該法還要求企業提交強制排放報告時,需取得第三方保證證明。2026年剛開始提交範疇一、二的排放資料時,第三方保證等級可以較寬鬆的有限保證(limited assurance),然到2030年,該兩個範疇的保證等級會升高到更嚴格的合理保證(more stringent reasonable assurance level)。範疇三的保證等級在2030年維持較寬鬆的標準。
與此同時,美國證交所目前也正緊鑼密鼓,準備公布其氣候相關揭露規則的最終版本(2022年3月提案)。
加州的法案在諸多方面領先美國證交所的提案,例如:適用於所有大企業而非僅是上市公司、及包含範疇三的排放揭露。
事實上,證交所去年的提案中也包含範疇三的揭露。然今年稍早證交所主席卻表示,鑒於一些擔憂的意見,如揭露成本可能過高、與揭露訊息可能不正確等,委員會正考慮重新調整對於揭露範疇三的相關規定。證交所預期還將面對共和黨強大的反對,該黨素來反對一切形式的氣候揭露要求。
今年二月加州民主黨參議員Scott Wiener提出此套法案時指出,新的排放報告將適用大多數的美國大型企業,只要該企業在加州境內營運。此外美國企業還需要遵守歐盟《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另一項名為SB 261的法案也將於本周在加州眾議院進行表決,該法要求企業報告氣候相關之財務風險,及因應該風險所採取之措施。

California Lawmakers Pass Bill Requiring Companies to Disclose Full Value Chain Emissions - ESG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