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facebook
  • twitter
  • google
  • 列印
  • 回上一頁

公司擔心加州氣候訊息揭露規定引發訴訟

  • 建檔日期:112-10-13
  • 點閱:30

法規律師(regulatory lawyers)表示加州新的排放法可能會迫使公司向美國證卷交易委員會(SEC)揭露更多關於碳足跡的資料,進而提高公司氣候聲明受到法規挑戰的風險。
加州州長Gavin Newsom本月簽署相關法案,要求在加州從事業務且年收入超過10億美元的公司,自2026年起公佈其碳排放量的詳細資料。
美國證卷交易委員會(SEC)也擬定了相關的草案規定,但沒那麼嚴格,它允許公司自行決定是否揭露與減量目標無關或他們認為重要性較低的排放量
SEC的規定適用所有在美國上市的公司,其中約有1400家公司同時受到加州法案的限制。
法規律師和專家表示,這種重疊性可能導致公司在SEC提交的文件中包含詳細的排放量資訊,如果沒有加州的規定,這些公司是不會繳交這些資料的,這可能使公司面臨SEC和股東的更多審查。
Kirkland & Ellis的法規律師Abbey Raish表示,揭露訊息的增加通常代表責任風險和合規工作的增加。
州長辦公室拒絕發表評論,SEC發言人也拒絕就加州的規定提高的法律風險表示評論。但SEC主席Gary Gensler上個月對美國議員發表的意見則指出,如果公司已經在加州進行報告,那其遵守SEC規定的花費就會降低。
這並不是第一次因為加州的氣候相關立法產生更廣泛的影響。先前加州為減少汽車排放的努力,推動了汽車製造商在全國範圍內加嚴其排放標準。
加州排放法的新規調要求揭露「範疇3」的排放,即由公司客戶和供應商所產生的排放,而非公司本身排放。SEC的草案則允許公司只揭露其認為重要的範疇3排放量。
律師們表示,如果根據加州規定揭露的範疇3排放量與範疇1和範疇2排放量相比很大的話,就很難證明將其視為不重要的排放而不納入SEC的文件中的作法是合理的。
Fenwick律師事務所專門負責公司治理的Ron Llewellyn表示,如果加州法案不存在,也沒有規定要揭露範疇3,公司就更容易說這不是重大性議題,且無須顯示他們的工作或說明如何得出此一結論。
根據世界資源研究所(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一份2021年的報告,2021年只有54%的北美公司揭露範疇3的排放量,歐洲則有71%。
法律專家認為,雖然加州的法案使公司在2030年前免於承擔難以計算的範疇3排放量報告的責任,但SEC的規則作為法律安全港(safe harbor)條款是有限的。
Norton Rose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在給客戶的說明中提到,如果能證明公司並非出於善意,則公司不會因SEC的安全港條款而免於承擔責任,也不會因各州法律的規定而免於索賠。
公司董事可能要為向投資者作出不準確的聲明負責。SEC可處理罰款或將嚴重案件移交刑事機構。如果股東認為自己被SEC文件或其他公開聲明的訊息誤導,也可以起訴公司高級管理階層。
氣候資訊揭露軟體公司Persefoni的首席執行長Kentaro Kawamori表示,SEC是目前地球上最強大也是最可怕的監督機構。他說,面對這種責任,你對世界和風險的看法會完全不同。
加州的規定還要求公司遵守更嚴格的報告規則。要求使用《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這個國際排放核算標準,而SEC的草案並不強制要求使用此方法。
加州州長Newsom在簽署法案時表示,他對企業的成本和急迫的時間表感到擔憂,並指示州政府努力解決這些問題。
民主黨人纽森在簽署這些法案時表示,他對企業的成本和緊迫的時間表感到擔憂,並已指示州政府努力解決這些問题。
Ropes & Gray事務所合夥人Michael Littenberg表示,加州和SEC即將公告的規定將成為氣候訊息揭露的火箭燃料。

Analysis: Companies fear lawsuits from California's climate disclosure rules - 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