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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通過有關「建立歐盟碳移除歐盟認證框架」法案立場

  • 建檔日期:11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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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環境公共衛生食品安全委員會已就關於「建立歐盟碳移除歐盟認證框架」(Establishing a Union certification framework for carbon removals, CFCR)法案通過立場,以利2050年實現歐盟氣候中和。後續將於11月20-23日之議會全體會議進行表決。環境委員會通過法案立場重點如下:
1.強調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仍是歐盟首要任務,但支持第一個歐盟自願性 CFCR。CFCR將提高歐盟量化、監測與驗證碳移除的能力,旨在加速其布建,與利害關係者及產業建立信任,並透過確保所有營運業者適用相同規則以利打擊漂綠。歐盟執委會任務係為不同碳移除活動制定驗證方法。強調該體系須符合國際與科學標準,執委會應負責聯盟登錄,以確保該體系透明度,向公眾提供訊息,並避免欺詐風險與重複計算碳移除量。
2.建議建立「產品活動之碳移除、碳農業與碳封存平台(Platform on Carbon Removal, Carbon Farming and Carbon Storage in Product Activities)」,由來自學術界、民間社會與利害關係者(包括農民與森林所有者)之專家組成,以監督與分析趨勢並就技術驗證方法向執委會提供建議。強調由於所採用之碳移除、碳農業(carbon farming,為來自農業實作的減量)與碳封存相關產品活動的特殊性與環境影響各異,有必要區分其定義、品質標準與使用規則。
3.碳移除必須能將大氣或生物碳封存數個世紀才能獲得驗證。因此,地質封存(例如透過CCS與直接空氣碳捕存(DACCS)的生質能,或透過永久結合的碳礦化)應被視為永久碳移除。
4.碳農業是與土地管理、沿海管理或畜牧業相關的活動,可產生碳農業封存或碳農業減量。議員希望增加一項標準,即其活動必須產生至少5年之減量才能算作「碳農業」,並強調碳農業活動不應對歐盟糧食安全產生負面影響或導致土地掠奪或土地投機。為確保長期碳封存,產品碳封存驗證最初應僅限於封存碳至少5年的採伐木製品或建築材料。
5.執委會有義務報告是否有必要就制定歐盟永久碳移除與基於土地的封存目標立法提案,作為2030年後歐盟氣候框架的一部分。
議員Lídia Pereira表示,氣候變遷已如此嚴重,不能僅依靠減碳,還需移除碳。此框架是一推動工具,提升規則並規範一直受到漂綠、缺乏清晰度與不信任困擾的市場。驗證將有助於吸引私人投資氣候移除專案,以利實現氣候轉型並進一步鞏固歐洲氣候領導地位。
碳移除活動之間的差異受到環運人士的歡迎,其表示將避免完全不同的活動之間的混淆。非營利組織Clean Air Task Force的Kathy Fallon表示,歐盟碳移除證書必須是高品質、在實作中有效,並與適當的用例聯結,否則脫碳目標可能被破壞。今天通過的修正案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一步。
而Carbon Market Watch表示,雖然議會大幅改進執委會的最初提案,但在自願性抵換計畫中限制碳移除的使用方面還遠遠不夠。此外,現行規則將允許相同碳移除碳權在私人與公共登錄上計算兩次,意味企業與國家可利用專案產生的相同移除量實現其氣候目標。

Carbon removals: MEPs want EU certification scheme to boost uptake - European Parlia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