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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歐盟執委會通過「工業碳管理」策略通訊

  • 建檔日期:11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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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歐盟執委會通過「工業碳管理」策略通訊*,說明歐盟2040年排放減90%與2050年達淨零目標下工業部門CCUS策略,尤其針對減碳困難或成本高昂工業,例如水泥或垃圾焚燒發電之製程排放。
1.歐盟碳封存目標:至2030年每年至少開發5000萬噸碳封存容量,估計至2040年需達每年2.8億噸。
2.工業碳管理通訊重點:
(1)建立歐洲CO2單一市場:該通訊提出歐盟和會員國將採取行動,以利布建CCUS等碳移除技術和必要基礎設施,並於未來數十年在歐洲建立CO2單一市場。執委會規劃之準備工作包括:
A.CO2運輸和封存監管套案計畫:將考慮市場和成本結構、涉及第三方、CO2品質標準或新基礎設施投資激勵措施等。
B.評估工業碳移量:評估實現歐盟2040和2050年減排目標的總體目標和政策措施,包括評估碳移除和永久封存如何納入歐盟ETS。
C.制定專案許可程序指引與潛在封存地點地圖集:以利擴大碳捕捉和永久封存市場。執委員將與成員國合作開發一整合工具,媒合CO2供應商、運輸和封存營運商及CO2承購商。執委會旨在建立明確的碳核算框架,以利用捕捉之CO2作為資源。
(2)建構歐盟CO2價值鏈的商業環境:為使工業碳管理專案推行,提出系列橫向行動,為投資創造更具吸引力的環境。
A.投資和資助:歐盟和會員國應促進歐盟能源基礎設施計畫下的工業碳管理專案,並考慮歐洲共同利益重要專案(Important Projects of Common European Interest, IPCEI)。執委會將評估某些碳捕捉專案是否已可透過基於市場的資助機制獲得支援(例如創新基金下的競爭性投標拍賣)。
B.研究、創新和公眾意識:執委會將考慮透過既有工具(特別是Horizon Europe和創新基金),促進對工業碳管理專案的研究和創新資助。並將支持建立CCUS專案知識共享平臺。執委會將與會員國密切合作,提高公眾對此類技術的認識,包括強調其益處並討論對當地社區的潛在回報。
C.國際合作:執委會將加速與國際夥伴在工業碳管理方面的合作,尤其是在協調碳管理活動的報告和核算方面,並確保國際碳定價框架考慮到碳移除量,以解決難減碳部門的排放問題。
3.目前歐盟相關政策:
(1)地質碳封監管架構:存於2009年CCS指令(Directive 2009/31/EC),針對地質碳封存建立安全運輸與封存的監管架構。
(2)監管CCU:於2018年有關促進再生能源使用的指令(Directive (EU) 2018/2001),監管CCU。該指令亦涵蓋促進使用非生物來源的再生燃料,以及由捕捉CO2生產的燃料等。
(3)歐盟EU ETS資助永久封存專案:自2013年以來,一直鼓勵捕捉CO2的永久封存,並透過創新基金為工業碳管理專案提供資金,該基金已支援自2027年起每年捕捉10 mt的永久封存。
(4)碳移除認證自願框架提案:2022年執委會通過關於歐盟碳移除量認證之自願框架提案,將促進創新的工業碳移除技術,例如BECCS與DACCS。
4.本策略係於2023年進行公開公眾諮詢之後制定,並建立在CCUS論壇及部分會員國的努力上。目前已有20個會員國將工業碳管理解方納入其國家能源和氣候計畫草案。

*歐盟執委會發布各種各樣的通訊。溝通內容可包括政策評估、行動計畫的評論或說明,或未來政策的簡要概述或有關當前政策細節的安排。執委會將通報提交部長理事會、歐洲議會,並依政策領域提交歐盟其他相關機構。https://www.eumonitor.eu/9353000/1/j9vvik7m1c3gyxp/vh7dptp45uyn

Commission sets out how to sustainably capture, store and use carbon to reach climate neutrality by 2050 - European Commi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