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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面臨有關國家非ETS部門減排責任分擔規則和飛機「綠色」標籤的訴訟

  • 建檔日期:11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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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人士已將歐盟執委會告上法庭,一案試圖迫使執委會提升其2030年排放規則,另一案則要求廢除將某些飛機列入綠色分類的規則。
在歐盟普通法院審理的一起訴訟案中,非營利組織氣候行動網絡(Climate Action Network)和全球法律行動網絡(Global Legal Action Network)認為,對運輸和農業等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的國家限制是違規的。(即於effort sharing regulation (ESR)要求歐盟會員國針對非ETS部門(包括運輸、建築、農業與廢棄物部門),2030年排放較2005年減少10%-50%(歐盟ESR總目標為減40%),以助實現歐盟2030年排放較1990年減少 55% 的總體目標)。
環運人士表示,這些門檻將無法足夠快地削減歐洲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以達成巴黎協定限制暖化於1.5℃目標。
科學家表示,至2030年全球排放約需減半,才能將溫升限制在1.5℃。環動人士認為,像歐盟這樣富有、歷史悠久的污染經濟體應採取更快的行動。
法院已將此案列為優先,意味該案可能在2025年進行審理。
另外,8/27五個環保團體向歐盟普通法院提起另一訴訟案,試圖迫使執委會修改規則,將航空業納入歐盟的綠色分類標準,該標準是一份綠色投資清單,因此有資格從投資者和銀行獲得綠色融資。
歐盟政策將新的、更省油飛機投資,歸類為有助於應對氣候變遷,理由是在零排放飛機等技術商轉之前,將促使更高排放的舊飛機退役。該標準亦為使用LNG的船舶提供綠色標籤,LNG為化石燃料,碳排低於石油但仍會排放CO2並與強效溫室氣體甲烷的排放有關。
環動人士表示,歐盟將完全使用化石燃料的飛機和船貼上氣候友善標籤,是在進行「洗綠」。提起訴訟的組織之一 Opportunity Green 的法律總監 David Kay 表示,航空和海運標準向投資者發出完全錯誤的訊號。

EU faces lawsuits over emissions rules, 'green' label for planes - 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