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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並未針對氣候變遷案件採取行動

  • 建檔日期:10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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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美國最高法院尚未採取行動,回應工業團體要求對歐巴馬政府第一波氣候變遷因應規範進行法律審查之請願案。前述規範旨在減少車輛、工廠等排放源的溫室氣體排放。科學家指出,這些排放源是造成氣候變遷的主要元兇。請願案並沒有列入下一期的法院審理清單中,顯示請願案可能遭拒或延後審理。包括德州與維吉尼亞等州,與美國商會等工業團體,已提交要求法官審查這些規定的請願書,他們表示這些規定將對其造成經濟負擔。在美國參議院2010年推翻了溫室氣體排放上限聯邦立法後,目前歐巴馬政府祭出的環保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法規是應對氣候變遷的最有力工具,如果法院受理了任何一項的請願案,將會是繼2007年麻薩諸塞州控告環保局案(此案做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當時法官裁定CO2是一種污染,可規範於清潔空氣法(Clean Air Act))之後最重大的環保案件。

U.S. Supreme Court takes no action on climate change cases─Lawrence Hurley, Planet 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