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會議通過《有關平穩過渡至脫碳成長型經濟結構的法律》與《促進資源有效利用法》修正案
- 建檔日期:11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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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日本內閣通過《有關平穩過渡至脫碳成長型經濟結構的法律》(簡稱GX推進法)與《促進資源有效利用法》(簡稱資源法)修正案,後續該法案將提交至第217屆國會審議。
此次修法係依據2/18日本內閣通過之「2040 GX願景戰略」規劃,修訂2023年制定之《GX推進法》。旨在進一步落實碳定價機制與循環經濟相關制度,確保實現2050年碳中和與推動經濟成長。
GX推進法主要修正內容:
(1) 2026財年起排放交易制度法制化:
管制對象:每年CO2直接排放達10萬噸以上企業。
免費排放配額:將根據政府指引免費分配,該指引將考量轉型期間之企業狀況與產業特性,額配時並將考量產業之碳洩漏風險、GX相關研發現況、設施新建及擴建/取消等因素。額配後,企業須於次年提交實際排放報告並確保持有等量排放額度。
排放交易市場:由GX推進機構負責營運,以促進排放交易並確保公平的價格形成。符合資格的金融機構或商社等第三方機構亦可參與。
價格穩定機制:設立交易價格上/下限。價格過高時,企業可支付固定費用抵換排放義務;價格過低時,GX推進機構將進場購買。
要求企業提交中長期減排計畫:包含減排目標與具體執行方案。
(2) 2028財年起徵收化石燃料碳稅:將對化石燃料開採業者、進口燃料供應業者與委託開採業者課徵。此次修法包括設定支付期限、滯納罰則及相關減免等規範。
(3)綠色轉型(GX)財政支援:發行脫碳成長型經濟轉型債券,彌補GX戰略領域之材料稅減免經費。
資源法主要修正內容:
(1)強制使用回收資源:將指定有義務使用回收資源的商品,並要求具一定規模或產量的業者提交回收資源使用計畫並定期報告。
(2)推動環保設計:設立環境友善設計認證制度,鼓勵企業採用易拆解、易分類、延長產品壽命的設計。
(3)推動GX所需材料回收再利用:制定關鍵材料回收標準,符合高標準業者可免除申請《廢棄物管理法》許可,直接進行相關材料回收再利用。
(4)發展循環經濟商業模式:新增共享經濟與回收資源再利用事業類別,並訂定相關標準,以推動循環經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