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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土地管理局刪除「過時」規定 加速地熱推進

  • 建檔日期:1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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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內政部土地管理局(US Bureau of Land Management, BLM)近日推動一系列「直接最終規則」(direct final rules),以刪除部分過時條文,加速地熱能源的發展。7月17日,該機構已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公告相關規則,若於公告後30日內未收到重大異議,則將於60日內正式生效。
根據公告,這批規則將刪除關於競爭性與非競爭性租賃、租金條件、營運計畫及鑽探許可修正等規定。此次修正緊接於該機構於7月16日核准內華達州Crescent Valley一座30MW地熱發電設施的建造許可之後。BLM表示,地熱專案有助於提升美國國內能源產能,符合川普總統上任首日所簽署的「釋放美國能源潛力」行政命令精神。
降低申請不確定性,提升管理效率
BLM說明,此次修正旨在減少地熱租賃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面臨的不確定性,並提升公共土地資源的管理效率。依據BLM公告,地熱開發規範係依《地熱蒸氣法》(Geothermal Steam Act)管理,用以規範聯邦公共土地與礦產資源之租賃與開發用途。該機構檢視現行法規後,發現其中三項條文目標對象已無待審案件,因此判定條文過時且不再適用。
這三項條文適用於2005年《能源政策法》(Energy Policy Act)頒布前尚未審核完成的租賃申請案件。BLM亦同步撤除部分於2007年制定、但現已「不具時效性」且「缺乏實務意義」的規定。此外,針對鑽探許可與營運計畫的部分規定亦因與其他規範重複而遭刪除。根據現行規定,地熱開發商須就所有營運或鑽探活動變更通報BLM,但該機構認為此類要求已無必要。
預期不會對經濟造成重大衝擊
BLM強調此次修正屬於程序性調整,預期不會對經濟造成重大影響,因此依法可免除公開徵詢程序。依《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規定,聯邦機關在發布最終規則前須公開徵詢意見,但若機關認定該程序「不可行、不必要,或違反公共利益」,則可依法跳過此程序。
BLM認為,該項最終規則不太可能引發重大反對意見;即使有反對者,也必須具體說明反對理由,包括撤除規定不當、質疑基本假設,或指出撤除行為可能導致重大負面影響。
川普政府持續透過規則鬆綁推動能源政策
在川普政府第二任期期間,其他聯邦機關亦持續運用「直接最終規則」工具,以貫徹其能源政策。美國能源部先前便發布一項直接最終規則,取消跨境輸電設備須經總統許可的規定,以利對墨西哥與加拿大輸電。能源部表示,此舉有助於加速輸電基礎建設發展,進一步強化美國的電力出口能力。

S&P Glob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