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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需要聯合應對氣候變遷

  • 建檔日期:1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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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發展銀行近來針對中國大陸、韓國、日本和蒙古等東亞國家的氣候變遷經濟分析(網址:http://www.adb.org/publications/economics-climate-change-east-asia),提出2個訊息:一是儘管氣候減緩和調適措施的高支出,在不做任何事的基線情境(BAU)下的成本現在變更高了;第二是國家間的合作所獲得的好處,遠大於單獨應對。此項研究的結論認為,應對氣候變遷最佳策略應包括調適和減緩措施的組合。
日本與韓國曾承諾至2030年相當於比BAU減少70-80%的排放。此研究顯示,於2030年達成此減量目標的總成本,對日本而言可能高達GDP的4%,韓國則為8%。換言之,達成目標將需每公噸CO2超過800美元的極高碳價格。相對地,中國大陸的目標則為於2030年削減58%,意即每噸CO2約80美元的碳價格,其排放成本低10倍的原因之一,是有機會採取具經濟效益的政策和技術。在此情況下,降低CO2排放的邊際成本實際上是負的或零。
然而問題是東亞經濟體如何共同努力獲致最大減碳利益?建立碳交易的安排是一明顯的方式。該研究估計,若東亞國家形成一個區域的排放和交易體系,2030年的碳價格將約為每噸100美元,以達到這些國家相同的總排放量。實際上,日本和韓國將分擔中國大陸的排放減量成本,從而避免各自努力下國內減量的更高額成本。2030年此區域碳交易體系估計每年可節省約3,300億美元,或東亞國家預計總GDP的1.4%。所帶來的好處於2030年尤其大,因在2020-2030年期間排放大幅減少。各國亦可透過促進聯合專案,以發展調適和減緩之共享技術和機制來加強合作的好處。
區域合作倡議的制定和部署困難,且往往十分緩慢,並有許多如涉及擁有智慧財產權利益時的技術分享挑戰。也許可利用歐美發展的合作模式作為出發點,亦可參考歐盟排放交易體系並記取其教訓來發展區域體系,但最後東亞將需找到自己的合作方法,以與國際市場競爭。

East Asia Needs United Approach to Climate Change─Stephen P. Groff & Gordon Hughes, Huffington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