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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富裕國家削減排放10%,否則氣候目標不可能達成

  • 建檔日期:10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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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丁鐸爾氣候變遷研究中心(Tyndall Centre for Climate Change Research)的Kevin Anderson表示,富國必須每年減少10%的碳排放,才能維持全球暖化2℃以內;如此可確保新氣候協議對開發中國家的公平性,讓開發中國家享有大部分剩餘的碳預算,以追趕上先行化石燃料開採的國家,如美國、歐盟和澳洲等;已開發國家有「道德責任」藉由支付昂貴但清潔的能源與高污染的化石燃料之間的差價,讓較貧窮國家發展;但每年10%的減碳與目前所提議的差距甚遠,即使美國在頁岩氣熱潮下降低排放,也只是承諾到2020年比2005年水準削減17%,而在明年(2014)1月,歐盟預計將宣布2030年目標,將比1990年水準減少35%-45%。在政治上似乎很難推動,但Anderson認為,領導人和民間社會之間的更具熱情和緊迫感有助於帶動減量行動,並遠離經濟學家以針對問題負責任。其表示,排放僅來自我們的一小部分國家。

Climate targets ‘impossible’ unless rich cut emissions 10%─Sophie Yeo, RT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