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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法院判定地主擁有地下水

  • 建檔日期:10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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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最高法院昨天判定地主擁有該地的地下水權,Nathan L. Hecht法官表示,"我們很久以前就承認地主擁有該地的油氣資源,所以沒理由認為地下水不能適用此一準則。"德州一位專精水權的律師Thomas Mason認為,此一判決可能讓地主與水公司之間出現更多的爭執,而且地下水管理單位可能不願意控管水資源的使用限量;德州有96處地下水管理單位。

Texas: Court Says Landowners Own Groundwater─New York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