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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通過國家氣候變遷立法

  • 建檔日期:10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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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準備實施自願氣候變遷法 – 即"氣候變遷一般法(General Law on Climate Change)";該法案在去年12月獲得眾議院壓倒性通過,昨天又在參議院輕鬆過關,墨西哥總統卡德隆(Felipe Calderon)將簽署生效。該法案將削減國家排放量,至2050年比2000年水準低50%,要求政府在2020年削減排放量30%,在2024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達到35%。該法案為達到目標制定了階段性政策,也設置永久性高階跨部會的氣候變遷委員會,授權制定與執行國家政策,並建立與管理碳市場;有權引進再生能源誘因,並取消化石燃料補助。該法案創立一個氣候基金來徵收經費,並匯聚資源供排放減量與調適措施的計畫所需;要求強制性排放量報告,並設立登錄平台。該法案還要求各州政府設立減少伐林的目標。墨西哥是收到世界銀行350,000美元資金以建置碳市場的8個國家之一,其他7個國家為智利、中國、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印尼、泰國與土耳其,正在規劃"市場準備建議書(Market Readiness Proposal)";將來總共會有15個國家參與。

Mexico Passes National Climate Change Legislation─Sustainable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