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通過新燃煤電廠二氧化碳排放限量的規則
- 建檔日期:10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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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州環境管理者昨天通過新設或擴建燃煤電廠二氧化碳排放限量的規則,讓新燃煤電廠的設立更為困難;新規定自7月12日起生效。紐約州環保局(DEC)專員Joseph Martens表示,對於新設或擴建25 MW規模的化石燃料基載電廠,每度電平均排放量不得超過0.925磅CO2(約420公克);對於單循環燃燒渦輪機,每度電平均排放量不得超過1.45磅CO2(約658公克)。能源分析師認為,燃煤電廠每度電平均排放量會超過1磅CO2,所以新規定幾乎限制了新設或擴建燃煤電廠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