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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領導人就提議的2030年氣候、能源目標達成協議

  • 建檔日期:10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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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十月底,為2030年新的氣候和能源政策綱要達成一項政治協議。據報導,在深夜討價還價之後,28位政治領導人批准了一項具有約束力的目標,溫室氣體排放到2030年,從1990年水平減量40%;歐盟範圍內總再生能源目標至少27%;且歐盟範圍指示性能源效率目標至少27%。2030年「40-27-27」新方案將取代歐盟目前的2020年「20-20-20」目標。此舉一直被國際社會密切關注,由於對正在進行的多邊氣候談判有潛在意義。在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傘罩下,有近200個國家正在設法達成一個普遍的、具有約束力的排放削減計畫,期限為2015年在法國巴黎舉行的會議。這次十月峰會對2030年綱要的結論,將依據UNFCCC進程開放,強調歐盟將在巴黎會議結束後重新考慮其新的目標。領導人在十月峰會同意,排放減量目標有43%將透過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來滿足。據媒體報導,免費的碳排放配額提供給如波蘭等國家,以圓融整體交易。理事會就提議綱要的結論,對人均國內生產總值(GDP)低於歐盟平均值60%的成員國,授予能源部門免費ETS排放許可以求彈性。然而,該文件指出,最大免費授予量應不超過成員國拍賣配額的40%。有呼籲針對目前免費分配模式的透明度加以改善。該結論也贊同,由該期間EU ETS總排放許可的2%匯集資金,以解決一些較貧窮歐盟國家能源結構轉型面臨的挑戰。新的儲備資金,將用於人均GDP低於歐盟平均值60%的成員國,提高能源效率和能源系統的現代化。該文件呼籲,由儲備資金設立的最終基金必須由受益的成員國,在歐洲投資銀行(EIB)參與下管理。據稱,這是因為一些成員國擔憂結構基金在當前的氣候和能源法案下,被不當挪用來扶持化石燃料產業。歐洲理事會已更進而邀請該執行委員會提出一項立法建議,將結論轉化為正式立法。這將由Jean-Claude Juncker領導新的歐盟行政機構進行,預計在2015年亮相。

EU leaders reach agreement on proposed 2030 climate, energy goals-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Trad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