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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政府批准「陽光稅」

  • 建檔日期:10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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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政府批准新的自用發電法令規定,凡安裝高達100kW(千瓦)者要免費提供電力給電網。僅對安裝達10kW系統及設置於西班牙離岸島嶼者免除局部高稅賦。西班牙部長理事會批准太陽能自發自用電力費用,被戲稱為「太陽稅」(sun tax),詳情將在官方公報上發布。西班牙能源部表示,將以太陽光電裝置容量與發電量為基準,對現有的和新設的設施同時收費;並表示這些不是稅收或補償公用事業的損失,而是對總體系統成本降低的貢獻。此新費用將在6個月後開始徵收。太陽光電陣列在10kW以下,與系統不在西班牙內陸將免依發電量收費,但仍將按每kW容量收取固定費用。此外,太陽光電系統在100kW以下不能出售電力,且需要將電力免費無償交給電網。系統超過100kW必須註冊才能將所生產的剩餘電力售予現貨市場。根據西班牙新聞網站Público,理事會所提少數建議之一被納入最後版本的是使用電池將不會被禁止。然而,使用電池將不會獲准降低徵收金額,因為收費基準係以光電系統容量計算。再生能源生產商協會 (ANPIER)稱這些法規為「民主的扭曲」,並進一步形容為「法規障礙」,懲罰居民和小型企業自行生產的電力,阻礙西班牙邁向新的能源模式。西班牙光電聯盟(UNEF)聲稱,這項法規未考慮淨餘額,不鼓勵自用發電的發展。UNEF主席Jorge Barredo認為此一「不公正的太陽稅」,意味著自用發電系統使用者比其他使用者支付更多的電網維護費用,即使他們使用的較少。

Spain's government approves the “sun tax”-PV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