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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氣候目標需要更有力的排放減量政策

  • 建檔日期:10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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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減緩:政策與進程(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 Policies and Progress)檢視OECD的34個成員國,加上巴西、中國大陸、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印度、印尼、拉脫維亞、立陶宛、俄羅斯、南非以及歐盟,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約80%。按照各國提交之INDCs顯示,美國需每年減量2.3-2.8%以達到2020年後目標,相較2005-2012年期間年均減量1.6%。歐盟年均須減量2.8%,而2005-2012年期間年均減量為1.8%。中國大陸與印度設定2020年與2030年目標為相較GDP比率,非絕對減量,目前與排放脫勾的速度在2020年目標路徑上。OECD整體的排放量在2007年達到高峰,但在2012年仍高於1990年水準。能源效率與再生能源已部份抵銷因經濟回溫與交通運輸需求增加的排放量,而福島核災則促使部份國家轉向未配有碳捕集及封存的燃煤電廠。各國進一步資料將在11月中提出,整體報告結論包括:
˙44個國家的單位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2012年是下降的,人均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範圍為1.5公噸的印尼,到24公噸的澳洲
˙能源(包含發電與運輸)占多數OECD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量的70%。在44國家中,碳密集度最高的煤炭在2012年占發電45%,中國大陸、印度、波蘭與南非以煤炭為最大電力來源。
˙碳排放交易已於歐盟、南韓、紐西蘭、瑞士、加拿大與美國數個省份以及日本2座城市實施,中國大陸規劃在一系列試行計畫後,於2017年啟動全國系統。

Meeting climate goals will require stronger policies to cut emissions-OEC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