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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應補償2011年關閉核電廠的公司

  • 建檔日期:10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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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最高法院於11月6日判決,E.ON, RWE與Vattenfall等電力公司有權利對2011年國家要求過早關閉核電廠之決定請求補償,在日本福島核災後,梅克爾政府決定立即關閉全國17座中最老的8座核電廠,其餘則於2022年完成。德國聯邦憲法法院(Constitutional Court)表示此命令是合法的,但因為影響公司電廠財產權,政府有義務支付補償,該決定是基於德國2010年與公司達成協議延長反應爐2021年後的使用壽命,但2011年核災後政府大幅度變更決定。
在阻止關閉電廠失敗後,E.ON、RWE與 Vattenfall尋求補貼償,並表示不應迫使其承擔額外成本,法院並無訂出金額,但命令政府於2018年6月30日前應著重此相關議題之法令,能源公司要求190億歐元賠償,但實際金額可能低於此金額,大部分資金最終可能會流入政府設立用於未來核廢儲存的236億歐元基金。

Germany Must Pay Nuclear Firms Compensation for 2011 Shutdown-Thomas Overton, P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