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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德國應退還核燃料稅額

  • 建檔日期:10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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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聯邦憲法法院6月7日判決結果,德國政府對核電廠徵收核燃料稅是違法的,政府應退還電廠前述稅金(62.85億歐元)與利息損失(15億歐元)。
2010年6月梅克爾政府首次提出對核燃料課稅,其認為核電廠屬於低碳發電,因歐盟實施碳交易制度而獲得意外收益,而能源公司認為此燃料稅將導致投資下滑,但政府仍於2011年實施核燃料課稅,要求核電廠營運商應於每次替換燃料棒時(約每年2次),給付每公克核燃料145歐元稅額,於2011-2016年核燃料課稅金額達62.85億歐元。
受德國總理梅克爾在2011年福島核災事件後,宣布於2022年後關閉所有核電廠決策所嚴重影響,核燃料稅更加重E.ON、RWE 與 EnBW等公司核電廠營運負擔。
德國法院認為核燃料稅是「正式違憲且無效(formally unconstitutional and void)」,政府無合法徵收權利,宣布德國政府應退還電力公司核燃料稅額,並補償利息損失。本案為繼2016年12月法院判決電廠勝訴後(該案為德國政府強制要求電力公司於期限內關閉核電廠,電廠主張此舉損害其財產權),核能電廠的第2次勝利。
正面臨9月大選的梅克爾對此表示,此判決將迫使政府退還稅額予電廠,但並不會影響德國預算。財政部長表示將於數週內著手退還稅額的程序。

German utilities set for multi-billion euro windfall after nuclear tax ruling&Germany to repay nuclear tax to utilities in coming weeks-Reuters&German energy firms win big as court rules country's nuclear fuel tax is illegal-Sky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