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facebook
  • twitter
  • google
  • 列印
  • 回上一頁

美國明尼蘇達州將要求:太陽能發電的價值為何?

  • 建檔日期:102-06-10
  • 點閱:354

擁有太陽能板的用電戶,具有對社會之貢獻、有助於碳排放量降低、舒緩輸電線擁塞等好處;或者,另一種觀點認為,這些用戶可能是為了免費使用電網以降低電費,但為了夜晚用電需求,這些用戶堅持與其他人同樣使用公共基礎設施,並佔有更大比例的成本。近年來,針對用戶之太陽能板裝置連結至電網的政策,上述兩種對立觀點已導致情勢更加緊張。然而,美國明尼蘇達州制定新的太陽能法對兩方辯論問題找到曙光。上個月明尼蘇達州州長Mark Dayton簽署一項太陽能法案,使該州公用事業將會有新的選擇方案,即對於用戶未使用到的太陽能電力,支付電力零售費率;然而,公用事業也能基於對其系統的「太陽能價值」而支付不同的費率,包括對其他用戶的成本節省,以及更廣泛的環境效益。該州能源辦事處將為這些公用事業者提供指導手冊,以計算「太陽能價值」費率,且公用事業之研究需經由公用事業監管機構所核准。

Minnesota to ask: What is the value of solar power?─Dan Haugen, Midwest Energy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