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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理事會正式通過新的電池生產規則

  • 建檔日期:11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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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執委會於2020年12月提出歐盟電池與廢棄電池法規提案,歐洲議會已於2023年6月14日通過三方協議法規版本,7/10歐盟理事會亦表決通過,後續經公告後即正式成為法律。
該電池法規旨在使歐盟生產的電池更具永續性及競爭力,規範涵蓋電池整個生命週期,從原材料開採到回收,目標是確保歐盟生產的電池是世界最環保的,並取代2006年制定之既有廢棄電池指令。
隨著電動汽車需求飆升,全球電池產量與超級工廠激增。據歐盟估計,至2030年全球電池需求將成長14倍,其中歐盟預計將占該需求的17%。在歐洲希望與亞洲及美國的電池巨頭競爭下,修訂後的電池法規可支持歐盟新興的電池市場。新規則涉及對電動汽車電池、行動裝置的可攜式電池與工業電池的規範,進口到歐盟的電池亦需符合嚴格的新標準。現任歐盟輪值主席國西班牙生態轉型部長Teresa Ribera表示,新規則將提升歐洲工業競爭力,確保新電池的永續性,並為綠色轉型做出貢獻。
循環經濟
為減少浪費,該法規為生產商設定在電池壽命結束時回收電池目標。可攜式電池目標為至2027年底回收達到63%,2030年底73%,而電動汽車電池回收目標為100%。至2027年底,須回收至少51%的輕型運輸工具(如電動滑板車與輕型機車等)電池,2031年增至80%。一旦回收完畢,關鍵原材料將從廢電池中回收,確保留在歐洲的生產循環中。
對於部分類型電池(尤其是工業電池與電動汽車電池)的生產並要求需包含最低回收含量:鈷16%、鉛85%、鋰6%與鎳6%。這些規定比例之後將進行交錯調整,以確保系統中有足夠的回收電池滿足歐盟規定目標。
納入回收與再利用目標的決定,旨在增強歐洲微薄的原材料供應,以助減少歐洲大陸對第三國進口原生金屬的依賴。
目前中國在全球關鍵原材料供應中占據主導地位,而歐洲高度受制於亞洲市場。
至2026年每塊電池將包含電子“電池護照”,至2027年每個電池將有QR code,以利消費者能更瞭解電池的容量、性能、耐用性與化學成分。並要求各電池需出示“碳足跡聲明”。這些訊息預計將有助於建立二手電池市場信心,此為讓更多消費者買得起電動汽車的關鍵因素。
該法規亦要求,至2027年智慧手機等手持設備中的電池可由客戶拆卸與更換。
防止童工
根據新的盡職調查規則,大型營運商必須核實市場上電池所用原材料的來源,以防止童工與虐待工作條件的發生。根據新規定,所有在歐盟市場投入電池的公司都必須制定盡職調查政策,以解決原材料供應中的此類濫用行為。該立法要求第三方驗證,須符合OECD指導方針。
電池產業組織RECHARGE對該法規的通過表示歡迎,並表示該法將致力於塑造具競爭力與永續性之電池價值鏈的未來。該組織表示,碳密集度與盡職調查條款不僅可能阻止性能不佳的電池進入歐盟市場,且真正致力於實現歐盟氣候中和與永續發展目標。

EU countries give final greenlight to new battery production rules - Euract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