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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執委會希望捕捉的CO2成為可交易商品

  • 建檔日期:11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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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執委會將於2月6日發布之外洩「工業碳管理」文件,為化學製程中捕捉的碳或用作海運與飛機之燃料奠定基礎,同時考慮歐盟碳市場之未排放CO2的納入。
該文件草案顯示,歐盟需要採取一種全歐盟方法,建立歐洲工業碳單一市場,並實現歐盟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該政策文件概述未來的政策選項,不包含現階段歐盟國家或企業的法律義務,將於 2 月 6 日與另一份關於歐盟2040年氣候目標的政策文件一起提出。
該文件顯示:
-為實現氣候中和,歐盟需要做好準備,至2030年每年需捕捉至少5000萬噸CO2,至2050年4.5億噸。對於平衡農業、運輸和工業等部門的剩餘排放至關重要,這些部門屆時不太可能完全脫碳。
-2050年後還需進行碳移除(直接自大氣中捕碳),以利之後實現負排放。
-最終目標很明確:使CO2成為可交易商品,就像天然氣、原油、棉花、小麥或可可。
-至2040年,許多區域碳價值鏈應該在經濟上變得可行,以實現歐盟氣候目標,在碳封存或碳利用上,CO2將成為可交易商品。這些將依賴歐盟境內的運輸與封存基礎設施,以管線作為陸地上的主要運輸手段,允許跨境運輸捕碳以進行封存或利用。
-為加速碳移除佈建,執委會目前正尋求將該技術納入歐盟排放交易計畫(ETS)的方法。目前ETS要求歐洲10,000多個工業設施必須為其排放的每噸CO2提交碳權抵換。而修訂後的ETS已建立針對被認為永久捕捉與利用的碳排,不提交碳權抵換的可能性。此外,根據歐盟,符合更新之歐盟再生能源指令標準的綠氫等低碳燃料,不應根據修訂後ETS提交碳權,以避免重複計算碳含量。例如,再生合成燃料預計將特別重要,尤其是在航空與海運部門,2023年通過的ReFuelEU航空法規與FuelEU海事法規為其設定約束性目標。
-執委會將考慮設定具體碳移除目標的益處,並考慮至2026 年應如何納入排放交易中。可透過完全整合歐盟ETS下的碳移除量或透過針對與歐盟ETS直接或間接相連之碳移除建立另一單獨機制。
環保組織雖然原則上並不反對碳捕捉與利用,但對未來如何激勵此類技術持保留態度,並警示相關陷阱。綠色非政府組織Carbon Market Watch(CMW)表示,碳利用技術的關鍵點是在最終產品中封存碳的「持久性」方面,將保持高水準的環境完整性。只有以永久化學結合方式捕捉與利用的碳,並且在產品使用或使用壽命結束期間不會釋放的碳,才應免除抵換義務。例如,有可能在廢棄物焚化爐中燃燒或在垃圾掩埋場中分解的產品不應包括在內,如塑膠、紙製品或燃料。否則,可能會在 EU ETS 中出現另一個漏洞,即企業較少或根本不進行抵換,因其所捕捉的碳,之後由未納入ETS的其他人所釋放。對於綠氫和低碳燃料,歐盟再生能源指令中包含的標準根本不足以確保高度環境完整性。氫氣生產過程中釋放的任何碳都應在某個地方進行核算,並且最好定價。
但根據CMW的說法,最大的風險將是將碳移除完全納入現有的ETS中,主因將提高排放管制總量,允許污染者排放更多,並透過打開碳抵換之門阻止真正的減排。
CMW警示,將碳移除納入現有ETS中也會阻礙直接空氣捕捉與封存等永久碳移除技術的規模化,這些技術往往成本高昂,且有利於BECCS等廉價解方。此即認為與ETS間接連結更有意義之因,利用歐盟ETS收入(如創新基金)為高品質、永續和永久的碳移除提供資金。最安全選項是完全建立一個單獨的碳移除體系。

EU Commission wants captured CO2 to become ‘tradeable commodity’ - Euract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