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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太陽屋夥伴計畫在加州推行

  • 建檔日期:09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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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州能委會(CEC)將要求建築業者自2011年起,推案規模超過50戶者必須要提供太陽能系統做為標準配備,此為新的太陽屋夥伴計畫的主要目標,納在SB 1號法案加州太陽能計畫之內;目前加州的太陽能光伏系統裝置量已達23,000處,其中1,500處裝設在新房屋。加州能委會主委Jackalyne Pfannenstiel指出,參與計畫的新房屋其能源效率要比目前標準提高15%以上,採用的電器要有能源之星標章,屋頂太陽能系統保固10年。加州每年有20萬棟新房屋,大都裝設中央空調系統。加州SB 1號法案有3個目標:至2017年創造3,000百萬瓦的太陽能發電量、在10年內建立能夠自主生存的太陽能工業、在13年內讓50%的新房屋裝設太陽能系統。

New Solar Homes Partnership Under Way in California - Renewable Energy Access January 3,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