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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的生質能決策

  • 建檔日期:10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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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對具有環境爭議性的生質燃油進行表決,將以6%作為生質燃油在再生能源目標中的上限,並要求提供更健全的排放申報。歐洲議會於2月24日通過驅動歐洲交通生質燃油的燃料品質指令(Fuel Quality Directive)與再生能源指令(Renewable Energy Directive)的修改,在修正條文正式成為法令前,會員國將與歐洲理事會進行最終談判。但談判可能困難重重,最終決定之生質燃油上限非執委會提議的5%或是歐洲議會之環境公共健康食品安全委員會所提議的5.5%,亦非業界呼籲的7%。議會同意當依據燃料品質指令規定計算運輸燃油碳足跡時,應計入自「間接土地利用改變」(indirect land-use change, ILUC)所引起之增加排放,前述指令並要求2020年前燃油溫室氣體排放密集度需減少6%。依據此歐盟議會新決議,將要求燃油供應商申報生質燃油的ILUC估算排放,各會員國再將此資料提送執委會;而先進生質燃油(通常原料來自廢棄物質)於2020年交通部門達10%再生能源目標中亦應至少占1.25%。

EU biofuel decision leaves ‘no-one happy’-Simon Roach, ENDS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