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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判決有利於需量反應發展

  • 建檔日期:10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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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FERC) 2011年頒布第745號命令:規範需量反應,要求電力批發市場營運商需支付給現在沒用電顧客的金額等同於顧客過去所支付的。即大客戶或團體可透過不使用電力獲得報酬,或被稱為「負瓦小時(negawatt)」。電力供給聯盟(Electric Power Supply Association)於2012年對FERC提出訴訟:主要為FERC逾越聯邦權力,影響電力零售市場;其次是應給客戶補償2次,第1次是降低電力使用承諾,第2次則因節電所節省的花費。其認為應使用不同的計算方式,需量反應的付款應減去客戶省下的錢。美國哥倫比亞特區法院2014年認同該聯盟看法,並否決FERC。但最高法院大法官以6比2裁決FERC有權限維護電力批發市場對需量反應的規定,且需量反應支付公式的訂定過程是合理的,即使公式或許不是最經濟的。最高法院的裁決緩解了電力市場對需量反應的不確定性,並有助於更創新的智慧電表與先進建築控制系統的未來發展。

How a Supreme Court Decision Affects Your Electricity Bill-Jeremy Hsu, Scientific Americ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