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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小組:大型企業應揭露環境衝擊報告

  • 建檔日期:10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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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UN)全球領導人小組於UN 2030年之前促進經濟成長與減少貧窮的計畫方案中提及,大型企業除了收益報告外,亦應揭露其環境衝擊報告。該方案指出,如果沒有環境永續,將無法終止貧窮,因為貧窮者深受天災影響,且深賴日益惡化的海洋、森林與土壤維生。由印尼總統Susilo Bambang Yudhoyono交給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的報告,建議以12項目標取代目前8個千禧年發展目標(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以減少貧窮與飢餓為目的,並將於2015年到期)。所建議的目標將成為193個UN成員國於為期2年的2015-2030年發展議程的辯論基礎。如同千禧年發展目標,任何特定的數據目標將不具有約束力。這份69頁的報告提到,大企業除了財務報告,應有義務提出其社會與環境的衝擊報告,現在約有1/4的企業有編製環境報告。並建議針對市值超過1億美元的所有企業,分階段採取強制遵守或說明的制度;且相同的標準亦應適用於各國政府,社會與環境影響的國民核算應在2030年前成為主流。在2012年,英國為全球第一個國家,強制要求主要企業於財務報告中,發布其溫室氣體排放量,此要求適用於倫敦股票交易市場中的1,800個企業。聯合國小組提出2030年目標,如加倍再生能源消費比例,取消有害的化石燃料補貼,加倍建築與交通的能源效率提升率。根據IEA資料,現約有13%的初級能源來自於再生能源。該報告表示千禧年發展目標已在減少貧窮上取得很多進展,即使如此,仍有12億最貧窮的人僅占全球消費的1%,而最富裕的10億人口卻消費72%。(完整報告網址:www.post2015hlp.org)

Big firms should report environmental impact : UN panel─Michelle Nichols, 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