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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9月1日生效之生態設計法規與能源標章規定,歐盟開始禁用部分螢光燈泡與鹵素燈泡並使用A-G等級能效標示

  • 建檔日期:11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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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歐盟新的生態設計法規與能源標章規則生效實施,開始禁用部分不符規定的螢光燈泡與鹵素燈泡。
歐盟執委會表示,新規定推動之改變,將可於2030年前每年減少約700萬公噸排放,之前規定每年可減1,200萬公噸。
新規定之變動,包括新能源效率要求,將使部分螢光燈與鹵素燈立即禁用,兩年後將有更多螢光燈與鹵素燈被禁用。新規範並納入新要求,以確定光源的可移除性與可替換性,以及LED與OLED的耐用性。此外,燈泡現在需要使用更簡單的能效標示等級,意即摒棄原A+、A++、A+++之類等級,且實體零售商在18 個月內,網路商店於14 個工作天內,須轉用A-G等級系統。
新能效等級的設計,使目前市場上少有產品達到A級與B級,為更高效產品開發留下空間。執委會表示,目前可用的最高能效產品可能只達到C或D級,比利時消費者團體Test Achats表示,以前標有A++字樣的燈具將被降級為D級。歐洲消費者組織表示,修訂後的標章是一大改進,為消費者提供更清晰資訊,說明產品的節能程度。
此外,冰箱、冰櫃、洗衣機與洗碗機已於2021年轉用A-G等級標示系統,其他大部分產品則將於2023年前改用新系統,而加熱器與鍋爐則於2025年才轉用。

Lights out for inefficient bulbs under new EU standards - Euract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