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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能源聯盟:邁向高效率的運輸

  • 建檔日期:10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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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占歐盟溫室氣體排放31%(包括國際海運與空運),預期運輸排放仍將呈現持續成長。據歐盟的交通白皮書指出,為達成歐盟之國際氣候承諾,歐洲交通排放量在2050年需較1990年減少60%,以目前排放水準來計,即為每年減少3%。歐盟運輸部門幾乎仰賴單一能源-石油,歐洲2014年石油進口達3,000億歐元,其中2/3用於運輸,進口石油有1/3來自俄國,1/3來自中東。最佳的解決方式為採行機動車效率標準、運輸電力化及對運輸與其碳排放定價,這些方法皆於歐盟執委會的能源聯盟(Energy Union)通訊中提及,但卻無相關細節。於前述通訊中,執委會將效率列為首要原則並承諾將鼓勵會員國將此列為各國政策的優先考量。在制定運具效率標準方面,執委會可帶頭提出各類型車輛的效率標準,而建立2025年車輛二氧化碳管制目標,將有助於降低駕駛的燃油費用並透過降低排放有利於環境,同時可提升歐洲經濟與就業,此為無悔政策,則執委會須於2016年開始設訂2025年70公克/公里(g/km)與2030年50g/km之汽車排放目標,然歐盟是未設訂卡車二氧化碳排放標準的唯一主要市場,因而導致卡車的效率發展遲滯。
下一步則為最可能帶動低碳再生燃油並使中央與地方政府重新思考跨模式的運輸電力化措施,執委會應提出整合小型車輛、鐵路與航空之運輸電力化的整體策略,畢竟多數油耗與二氧化碳排放在於長程運輸,且著重都會運輸通常會引發對輔助性原則(principle of subsidiarity,是歐盟法中一項重要基本原則,只有在成員國採取行動是不充分的情況下,歐盟才能夠介入)的憂慮。至於替代燃油方面,在既有永續性生質燃油的數量有限之下,執委會應推廣其研究與創新,並確保解決生質燃油對環境的間接衝擊,而於2020年之後推廣無害環境的生質燃油。最後執委會於前述的通訊中確認航空與海運被涵蓋於2030年40%的減量承諾中,在全球航運排放預計在2050年成長250%情況下,歐盟需要國際海事組織(IMO)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負責在2016年底之前提出相關排放減量措施,ICAO的歐盟會員國需採取堅定的行動,以免ICAO目前正在制定的新飛機二氧化碳排放標準變得無實質作用,而目前正在檢視的海運能源效率設計指數(Energy Efficiency Design Index EEDI)所設計的效率標準,則需要進行廣泛的重新評估。

Energy Union: The road ahead for more efficient transport-Euract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