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環保局駁回限制汽車溫室氣體排放的請求
- 建檔日期:09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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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環境保護局(EPA)日前宣佈“駁回限制汽車溫室氣體排放的請求”。這項請求是1999年10月由NGO、業界團體、研究機構等20家團體提出的,內容是根據清潔空氣法的規定限制溫室氣體的排放。EPA駁回的理由,是議會沒有授予EPA根據清潔空氣法實施限制規定的權力;而且現在制定汽車溫室氣體的排放標準還為時過早。EPA聲稱“美國已經在國內外實施了多項防止氣候暖化的措施,但如果為了防止氣候暖化而向運輸部門施加限制,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就太大了;而氣候領袖、能源之星計劃等企業自願協議的各項措施,在防止氣候暖化方面有很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