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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桃園市低碳科技產業補助申請說明會

辦理目的

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主管機關)為協助引進低碳科技、發展再生能源或其他低碳產業,爰依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辦理「桃園市低碳科技產業補助及獎勵計畫」,針對「產業綠色智慧化管理」、「製程改善」、「高效率節能產品或低碳技術」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必要節能減碳」等項目,以補助方式協助產業突破減碳困境,加速產業綠色轉型並擴大落實減量。

為使欲申請業者更加瞭解計畫申請事宜,訂於106年7月4日召開說明會,本次說明會將針對計畫書撰寫、審查重點等進行說明,邀請設立於本市之營業場所及製造業者踴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