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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邀~能源技術服務產業媒合會

我國於103年8月公告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規範能源大用戶節電目標,於104年至108年之執行計畫,其平均每年節電率應達1%以上;另於105年11月核定「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訂定公部門節電目標於108年提升整體用電效率4%,同時用電指標(EUI)高於同類型公告基準者,應於108年度降至公告基準以下。能源技術服務業透過量測與驗證之方式,以實際節能效益償還工程費用之商業模式為特色,提供用戶落實節能改善之選項。經濟部能源局自民國95年起推動節能績效保證示範專案,共計輔導209案次ESCO專案成功案例,創造節能量4.2萬公秉油當量,創造產值31.93億元。為推廣用戶落實節能規定及降低營業(生產)成本,爰透過辦理「能源技術服務產業媒合會」,結合ESCO產業同業公會及優良ESCO公司之服務能量,建立相關媒合之橋梁,協助能源用戶落實節能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