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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整體減量架構

一、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於104年7月由總統公布施行,明定我國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為139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回到94年排放量50%以下。
二、行政院於107年1月核定第一期(105-109年)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為109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基準年(94年)減2%。
三、行政院分別於106年2月與107年3月核定「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與「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

國家整體減量架構-詳如上方說明